這是新聞標題
還我工作權! 千名推拿師 上街怒吼
原文網址(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503/17/24yao.html)
其實大概在5年前,衛生署內部就有再吵這個問題。
其實說穿了,第一除了經費問題以外,再來就是法令問題
法令問題大多在於:當推拿人員因治療疏失,
導致病人傷亡或產生其他直接性的後遺症的賠償問題
第三,就是從是這些從事推拿的人員,
無法在醫療行為上進行進一步的發展
(就像很多阿共寫的小說那種有如神一般的直覺、手法)
以官員的角度來看,非專業程序與方法的培訓,
就無法程序化的培養出合格醫事人員
就我個人而言,我也有被那種民俗療法培訓班請去當講師過
2.30歲這種年輕的一輩的還好,
我還可以用資格壓他們(起碼我是合格的物理治療師)
年紀大一點的根本不甩我,還嗆我年輕不懂之類的(難道他們懂???)
我曾經當場警告過某些人,被警告的某人在一段時間後果真弄出人命了
(某2X歲的準新娘被按到頸動脈剝離)
後續不談了,新聞有撥過
雖說要修法令,一定會對學歷跟所學期課程、時間上有所限制
可大多數的民俗療法的施治者學歷的確不足
有關這個問題,我想還是丟給衛生署請衛生署的大官員們煩惱就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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